一、龙岩学院经管学院微信公众平台(微信号:362536834@qq.com)是我院官方微信平台,由我院新闻宣传部负责建设和管理。密码指定专人负责管理,不得私自泄漏。
二、经管学院微信公众平台将以资讯推送、信息查询等方式向广大师生、校友和社会各界展示我院发展成就、体现学院办学特色、传播特色校园文化,努力构建符合师生发展需要,适应社会进步的校园文化建设新平台,使之成为师生沟通的新渠道、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新阵地、优化学生服务的新载体。
三、经管学院微信公众平台管理员发布信息,必须首先拟定信息内容(文字、图片、音频等),报经我院分党委相关领导审核、签发后方可发布。
四、校内各单位如需在我院微信公众平台上发布信息,需提出书面申请,需我院主管领导审核、签字、盖章。
五、微信管理小组组织机构:审核:翁佳妮;管理员:陈勇聪。
六、经管学院微信公众平台发布信息必须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、法规,不得发布违反法律、法规及各类规范性文件有关规定的信息;严格执行国家保密法规,杜绝发布和推送涉密信息;禁止利用微信平台从事危害国家安全、泄露国家机密等犯罪活动;不得制作、复制和传播各种不健康信息。
七、经管学院微信公众平台用户(粉丝)应严格遵守国家信息发布的相关法律规定,不得在经管学院微信公众平台上发布、传播任何违反法律、法规等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信息。
八、本办法由我院新闻宣传部负责解释,自发布之日起施行。
中共龙岩学院经济与管理学院委员会